4月8日,奧聯電子發(fā)布公告稱,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下發(fā)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監(jiān)管查明,公司披露的胥明軍(奧聯電子子公司南京奧聯光能科技有限公司時任總經理)在鈣鈦礦領域的業(yè)績存在誤導性陳述,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所述信息披露違法行為,中國證監(jiān)會決定對公司及5名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并罰款750萬元的行政處罰。
事件起始如下:
2022年12月9日,奧聯電子全資子公司海南奧聯投資有限公司與自然人胥明軍共同出資設立奧聯光能并簽署《投資合作協(xié)議》,擬從事鈣鈦礦太陽能電池及制備裝備的研發(fā)、生產、銷售等,正式進軍光伏行業(yè)。
2023年2月13日,奧聯電子披露了《關于對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回復的公告》(以下簡稱《關注函回復》),對公司相關技術、資金、資質,胥明軍的履歷、背景、既往工作研究成果等做出詳細說明,關于核心人物胥明軍的介紹,奧聯電子稱其擁有指導多家企業(yè)完成鈣鈦礦試產線裝備設計的豐富經驗。
但在幾天后,事情出現反轉,2023年2月21日、22日,華能清能院、杭州眾能光電先后發(fā)布針對奧聯電子的澄清聲明,對胥明軍相關履歷“打假”。此后,奧聯電子被中國證監(jiān)會立案調查,后被深交所公開譴責。
在今年2月8日奧聯電子最新公告中,證監(jiān)會對奧聯電子責令改正,并對多人給予警告并處以罰款,其中胥明軍被處以80萬元罰款。
4月8日晚間,奧聯電子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證監(jiān)會決定對奧聯電子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罰款;對陳光水給予警告,并處以150萬元罰款;對薛娟華給予警告,并處以100萬元罰款;對胥明軍給予警告,并處以80萬元罰款;對傅宗朝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蔣飚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